电信网上营业厅

一、业务描述:  咨询热线: 010-51269086

1 、天翼商话业务是在北京电信的统一部署下,为了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,寻找新的业务突破口和增长点,而推出一项全新业务;
2 、天翼商话是面向中小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及家庭个人客户推出的终端相对固定的无线通信业务。用户终端的外形类似传统的固定电话机,无需室内布线,可象手机一样随意移动;
3 、天翼商话业务可实现一机双号,即:用户拥有一个固定号码和一个移动号码,系统将这两个号码进行关联,用户主叫时对外显示的是移动号码,而被叫时,其他客户拨打固定号码和移动号码均可接通。另外,移动号码同时作为用户的话费详单号。
二、资费标准: 无月租、无初装费,无需拉线,免费送座机或手机,一机双号,可接可打,可收发传真、短信

、月最低消费 30 元:市话 0.11 元 1 分钟,长途 0.16 元 1 分钟。接听免费。(郊区版)
、月最低消费 50 元:市话 0.11 元 1 分钟,长途 0.16 元 1 分钟。接听免费。
、月最低消费 80 元:市话 0.11 元 1 分钟,长途 0.14 元 1 分钟。接听免费。
、月最低消费 120 元:市话 0.11 元 1 分钟,长途 0.12 元 1 分钟。接听免费。
、月最低消费 150 元:市话 0.10 元 1 分钟,长途 0.10 元 1 分钟。接听免费

三、适用客户:  咨询热线: 010-51269086
天翼商话主要的目标客户包括:
沿街商铺、专业市场、批发市场、办公场所变更相对频繁的中小型企业、保险、物流等行业用户、外来人口相对集中的场所、乡镇企业、农村作坊、家庭住宅客户等。
资费详细说明......
(1)月最低消费:
指用户每月通话费总额应达到的最小金额,包括除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代收的、归属内容提供商的声 讯费和信息费之外的所有业务使用费。
(2)郊区小区范围设定(仅适用于郊区版):
将北京通州区、怀柔区、昌平区、大兴区、平谷区、房山区、门头沟区、顺义区、密云县、延庆县10个郊区县设为1个小区。 注:用户是否能按郊区小区内主叫本地资费标准计费,以起始通话所在地点为准。
(3)套餐生效时间:
在号卡入网当天即生效。资费生效当月不考核月最低消费。入网次月开始考核月最低消费,用户的使用费用高于月最低消费额时,按实际消费额计收;若低于月最低消费额时,则加收差额,按月最低消费计收。
(4)本地被叫资费指用户在北京地区接听电话所执行的资费标准。
(5)天翼商话关闭漫游功能,用户只能在北京市范围内使用。
(6)天翼商话关闭上网功能。
(7)郊区天气预报(仅适用于郊区版)、七彩铃音功能默认为用户开放:
若用户要求关闭赠送的增值业务,可通过CRM为用户关闭。用户也可登陆bj.118100.cn可关闭七彩铃音功能,发送短信“qxtq”到106592233可取消郊区天气预报业务。
取消后天翼商话用户可通过10000号或前往营业厅另行开通郊区天气预报和七彩铃音,且仍作为赠送业务。
注:郊区天气预报(仅适用于郊区版),使用说明详见业务通知。
(8)用户拨打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“1”字头和“9”字头特服号码产生的通话费,按1、9字头特服号码的资费标准计收。
(9)不在资费列表中的业务按移动业务后付费标准资费执行。
终端政策说明......
(一)机卡一体
天翼商话业务采用机卡一体的终端,由终端厂家根据我公司的要求进行写号,以避免冲击现有移动语音业务。
(二)终端型号
初期统一采购华为ETS2222+型号终端。
(三)终端补贴政策—“预存使用费分月返还 享受天翼商话终端补贴”
用户预存话费后,免费获得一部终端,预存话费分15个月返还到用户的账户,每月返还20元。
1、用户预存使用费作为特殊预存,不可退且分月到帐,从用户办理该业务次月开始至约定在网期限结束,每月开账扣款日(一般为月初)返入用户帐户20元。
2、每月返还给用户的预存使用费可用于正常缴费,包括用户的往月欠费。当月返还的预存使用费如当月未消费完,可顺延至下月使用(即不作废)。
3、若用户每月实际发生的使用费超出每月可用于抵扣使用费的金额,超出部分的使用费,用户需另行交纳。 若用户没有按时交纳使用费,电信将有权做停机处理,同时每日按欠费金额的3‰向用户收取违约金。 若用户连续欠费三个月,电信将有权对上述号码进行销号,剩余的预存使用费不予退还,并有权继续追缴用户欠费;销号前如用户结清全部未交使用费,用户可继续使用该号码。
4、用户所购天翼商话终端的维修等售后服务,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“三包”,由终端的生产厂家提供,保外维修项目由用户承担维修费用。
5、在约定在网期限到期前,用户不能办理离网、过户、停机保号业务或提前终止本协议,否则,剩余的预存使用费不予退还。
6、在约定在网期限到期前,用户不能享受和参加电信推出的其他终端补贴、积分政策及各类优惠活动(电信规定用户可参加的特殊活动除外)。用户帐户中原有的积分可以正常消费。
7、在约定在网期限到期前,用户如主动申请停机或因欠费停机,停机期间使用费按天翼商话月最低消费额收取。
8、在约定在网期限到期前,如用户购买的天翼商话终端丢失或坏损,用户需到我公司自有营业厅按照零售价购买天翼商话终端,同时办理补卡业务(具体操作详见业务通知),并继续履行协议约定的在网期限。
天翼无线商话     天翼无线商话     天翼无线商话

Copyright (C) 2007www.dianxin.com.cn All rights reserved. 北京华洋港讯电信 版权所有

市场部400电话:4006-18-4006 客服部电话:010-51269086大客户热线:13601043894

地址:北京市中关村知春路理想大厦 邮编:100086

ICP:05020589

电子邮件:beijingvoip@126.com